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十二不准”。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二、党员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三、党员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党员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五、党员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六、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
七、党员不准信仰宗教。
八、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九、党员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十、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
十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十二、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