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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07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召开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2月  19日至21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新干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新干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干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新干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新干县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

四、审议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干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八、票决2024年新干县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