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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决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21 来源:  阅读次数: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涂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疫后经济复苏的巨大压力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省市争先进位、文明城市夺牌”年度目标,担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深化改革创新、协调融合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健全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新干抢抓机遇、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县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锚定“全省争前列、全市争一流”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十大攻坚战”为总抓手、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巩固和增强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坚决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十大攻坚战”,奋力打造“产业升级示范县、开放发展先行县、生态秀美宜居县”,描绘好新干高质量发展新画卷,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新干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

县级预算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新干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

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武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新干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全县上下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丰硕。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思路及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两山”转化突破攻坚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二勇代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标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锚定“全省争前列、全市争一流”总目标,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实干担当,统筹做好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力以赴打好“十大攻坚战”,为打造“产业升级示范县、开放发展先行县、生态秀美宜居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以发所作的《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始终,为打好“十大攻坚战”,加快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县、开放发展先行县、生态秀美宜居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展现司法新担当新作为!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义正所作的《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围绕“十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县、开放发展先行县、生态秀美宜居县”为目标,突出“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依法能动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统筹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展现检察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