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传达学习《求是》杂志2024年第4期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
(二)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增补人员名单;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法制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时间: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
三、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三湖镇、大洋洲镇、溧江镇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严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
2.请县农业农村局准备好有关会议材料,并打印50份,于3月18日上午12点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637室。
3.请县融媒体中心派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安排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