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公 告
(一)
(2024年9月29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调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如下:
一、保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职能整合,组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三、重新组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牌子。
四、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五、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牌子。
不再保留的机构,原有任职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公 告
(二)
(2024年9月29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相关规定,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朱建刚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爱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玉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爱如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桂香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永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宋希伟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刘晓明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利平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涉及机构改革职务调整的人员,其原任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