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落地落实,根据新干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票决产生的2024年县政府10件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对2024年新干县人民政府10件民生实事项目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实现项目“事事有监督、跟踪全过程”,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为助力打好“十大攻坚战”,加快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县、开放发展先行县、生态秀美宜居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干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本次专项监督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针对2024年新干县人民政府10件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组,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小健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干明、邓震宇担任,成员为6个专项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的统筹调度、收集汇总、监测分析及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熊少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张桂香担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6个专项监督小组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各专工委(办)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2名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由各组根据职业特点、专业所长、工作需要等选定。监督方式采取视察、走访、座谈以及听取汇报、形成监督报告等方式进行。各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及监督项目如下:
第一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邓干明
组成人员:熊少云、朱建刚、陈爱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李斌),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一):实施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项目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法制委
监督项目(二):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项目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监督项目(三):加快公路建设
项目牵头单位:市公路养护中心新干分中心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二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龙鹏程
组成人员:李玉华、李爱如、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张辉勇),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提升城区停车能力
项目牵头单位:县城控集团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财经委
第三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刘志连
组成人员:杨金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洪云、彭璐),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一):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监督项目(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项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社建委
第四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邓震宇
组成人员:张桂香、杨永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艾建军、曾清华),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一):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项目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选任联工委
监督项目(二):开展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项目牵头单位:县妇联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第五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刘小竣
组成人员:傅海珍、甘建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帅丽丽),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
第六专项监督小组
组 长:方 亮
组成人员:张丽荣、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聂海华、邹志鹏),部分县人大代表
监督项目:实施平安校园守护行动
项目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监督责任专工委(办):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监督工作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4月中旬前)
制订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建县人大常委会各监督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监督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宣传和动员,并与项目各牵头单位联系对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小组监督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监督推进(4月下旬至11月底)
监督推进阶段各监督小组工作计划原则安排如下:5月上旬召开座谈会,主要听取项目总体安排和实施计划,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5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若干次专项督查活动。其中,7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12月上旬)
12月,各监督小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组织本小组成员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形成2024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专项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测评(12月中下旬)
12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民政府就2024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向全体县人大代表通报。
四、其他事项
1.各监督小组要熟悉掌握所联系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存在困难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2.各有关专工委(办)要加强与项目牵头单位,与本监督小组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制订监督计划和各次监督活动方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为的监督格局。
3.各项目建设地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监督公告牌,将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周期、牵头单位、监督单位等情况予以公布。(模板参考附件)
4.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各监督小组开展的相关活动,对各监督小组形成的监督专报要及时处理答复,为各项监督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2024年新干县政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
2.新干县政府民生实事专项监督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