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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05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邹建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依法落实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基础设施、执法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也指出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管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学校外周边餐饮安全仍存在不少风险等问题。经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引导全民参与。一是要加大宣教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多层次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政策和法律的认知度,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要推行检验公开。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公布检验结果通告、消费警示和必要的工作信息,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食品的检验成果,清楚食品基本鉴别方法,掌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者,让违法者无所遁形。三是要鼓励群众参与。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健全监管体系。政府要更加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健全食安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重大事项;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职能互补、管理互促的联动监管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做好餐饮外卖等新业态日常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要强化日常快速检测和监督性检验检测,做到全覆盖。

三是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力量,特别要加强乡镇监管力量,切实解决乡镇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办法,补充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断提高政府购买食品安全社会化服务的质量。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乡镇协管员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要强化执法保障。要加大物力保障,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增加财政预算,确保监管部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样品采购、检验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等要素保障到位。三是要提升治理能力。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用数字化赋能,将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智慧监管平台管理,推动实现“全域监管一张网、全程追溯一条链、全面评价一幅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推进全县农贸市场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智慧化管理,着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智慧化、信息化。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一是要压实监管环节。要从养殖、屠宰、种植等源头抓好治理,落实好产品准出、品质检验等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要紧盯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完善监管链,细化监管措施,确保做到监管对象无疏漏、监管环节无缝隙、监管区域无死角。二是要抓好整治重点。各监管职能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和联席会商制,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整治力度,尤其做好对学校周边“四小行业”(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日常巡查和治理力度,加大学校周边食品抽样检验频次,重点依法整治取缔学校周边的小摊贩,规范食品行业市场秩序,科学防范区域性安全风险。三是要加大惩治力度。要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对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加大惩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列出负面清单并爆光,打击一批,震摄一片,进一步规范食品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依法办理,抓紧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在2024年9月10日前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