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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  阅读次数:

为回应基层群众对县城区域内公共交通出行便捷高效的呼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城市公共交通出行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将在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情况的报告。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通过组织开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成效。采用调查问卷、实地体验、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剖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切实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立足本县实际,求真务实,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监管,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调研内容 

1.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现状: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承载能力、服务质量、运行体系及安全保障等情况。

2.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围绕缓解停车难、长期占用车位问题,探索实行公共停车位、停车场收费工作情况。

4.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意见、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和调查问卷阶段(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3月12日)

1.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社会委)深入有关单位做好调研前期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2.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中心城区11个社区党委负责在各社区发放调查问卷30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做好问卷情况汇总分析。

3.调研组深入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市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城控集团,通过实地体验发现公共交通出行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4.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市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城控集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按照方案要求,围绕调研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法定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形成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情况报告,打印35份自查材料届时交调研组,电子版于3月12前发送至县人大邮箱xgrdb@163.com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自查,着手起草专项工作报告。

(二)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13日至4月30日)

1.调研组组织县直有关单位、金川镇、社区党工委、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2.调研组将调研掌握的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做好审议发言准备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初步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将正式报告稿和报告人名单提交县人大常委会。

2.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市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城控集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3.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归纳审议意见,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

(四)审议意见办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审议意见经审核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2.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到审议意见后,根据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整改方案,于6月30日前反馈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整改期间,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将组织跟踪督办。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文稿送县人大社会委征求意见;9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四、调研组及调研单位安排

(一)调研组成员

刘志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熊少云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办主任

蒋学新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洪  云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妇联主席

杨永林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委员

皮勇斌  县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

吴玉梅  县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二)调研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城控集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二)严格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开展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求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以高质量调研推动全县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三)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听取和审议本次专项报告的重要意义,既要总结经验,又要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

(五)各新闻媒体单位要根据工作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报道。

县人大社会委联系人:吴玉梅(2166996,13766295518)

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龚磊(2602223,139796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