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希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干县监察委员会: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决定:
任命宋希伟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晓明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利平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