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龙鹏程同志辞去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职务
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决定:接受龙鹏程同志辞去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