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聂桑影、戈亮、阮晓东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补选曾小强、
刘宇同志为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报告
吉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应到新干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名,实到19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采取电子表决方式对聂桑影、戈亮、阮晓东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进行表决,聂桑影获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戈亮获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阮晓东获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接受聂桑影、戈亮、阮晓东辞职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定接受聂桑影、戈亮、阮晓东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曾小强、刘宇同志为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小强获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宇获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曾小强、刘宇均获赞成票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补选结果有效。会议决定补选曾小强、刘宇同志为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提请吉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聂桑影、戈亮、阮晓东的辞呈;
2.关于提请接受聂桑影等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3.关于接受聂桑影等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
4.曾小强、刘宇的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2
关于提请接受聂桑影等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由于工作变动或年龄原因,聂桑影、戈亮、阮晓东三位同志请求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聂桑影、戈亮、阮晓东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月6日
附件3
关于接受聂桑影等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
(2025年1月6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2025年1月6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聂桑影、戈亮、阮晓东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新干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