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金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刘金华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李彩虹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 军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永春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柱才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戈 莎同志为县工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菊如同志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彪云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肖小阳同志的县工信局局长职务;
邹君文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周飞萍同志的县人社局局长职务;
邹建柏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