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干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5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以下任免名单。
任命:
陈永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曾翔飞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习文昭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春林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荷浦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