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卫平同志免职的通知
新干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27日,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卫平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