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率调研组在我县就制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随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学亮、市政府副市长陈庆寿、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明及县领导涂乐、周小健、方亮、王义正分别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大洋洲镇退草还耕点程家村、县化工安全技能实训考核基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走基层、问情况等方式详细了解县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市检察院、县人大、县检察院及峡江县、吉水县、永丰县、泰和县、吉州区检察院和我县县直相关单位对决定草案的意见建议。
潘东军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强化法律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检察机关要树立为中心大局服务的意识,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维护好司法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平安江西作出积极贡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同时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