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县直各单位:
2019年3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遂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赣常办发[2017]48号《关于印发<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吉人常办发[2018]36号《关于印发<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改革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增强预算审查的合理性、针对性、有效性,为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制度。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个代表团,推荐熟悉财经、税收、社保、投资、金融、审计、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县人大代表,作为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人大代表(以下简称联系代表)。代表大会召开前,联系代表应当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开展调研,听取、收集本代表团代表以及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充分发表意见。
二、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以下简称咨询专家)在财经、税收、人社、投资、金融、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或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士中选定,人数不少于10-15名。咨询专家应当提供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供县人大财经工委参考。
三、县财政局在每年预算编制工作过程中,应适时邀请财经工委派员参加。
四、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专题调研当年政府预算执行、下一年度政府预算编制工作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情况,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工委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部分联系代表、咨询专家等人员为成员。
五、建立预算通报制度。每年12月上旬,调研组要组织县财政、发改委、税务局、人社、医保等部门参加的通报会,听取当年政府预算执行、下一年度政府预算编制以及有关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情况的通报,并听取联系代表、咨询专家、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六、每年人大代表会议召开之前的适当时间(一个月之前),调研组对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要听取联系代表、咨询专家、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等的意见建议。
七、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在布置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重要时点,及时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人大代表提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税政策等资料信息,通报人大代表关心、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财政发展和改革工作情况;在推进财税改革、制定财税政策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重大财税政策出台前,及时向财经委和人大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
八、调研组要充分利用遂川人大网站、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等平台,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广泛收集和了解人大代表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落实本意见所需经费,依照省市文件相关规定纳入县本级预算管理。
附件:2019年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名单
附件:
2019年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名单
泉江代表团:叶庆平、袁晔、刘秋古
于田代表团:冯德明、王国平
禾源、碧洲、枚江代表团:曾祥春、谢慧勇、江三福
草林、珠田代表团:冯地长、朱剑峰
南江、黄坑、堆子前代表团:尹长征、袁善华、郭头生
左安、大坑代表团:冯卫明、龚霜霜
巾石、汤湖代表团:黎明辉、刘群华
大汾、高坪代表团:李华斌、李振旭
营盘圩、戴家埔、西溪代表团:廖水平、郭猷湖、郭永忠
衙前、新江、五斗江、双桥代表团:李光华、胡冬华、谢晓泓、林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