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依法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意见要求,围绕“决胜脱贫、同步小康”总体目标和县委决策部署,提出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拟在2017年4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报告,具体工作由城环工委承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建议件办理在进行评议。拟在2017年8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报告,具体工作由选任联工委承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5项)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拟在2017年6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财经工委承办。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拟在2017年8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听取和审议,具体工作由财经工委承办。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报告(如需调整)。拟在2017年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报告,具体工作由财经工委承办。
三、开展代表集中视察
组织部分驻县省、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拟在2017年11月份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由选任联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和落实。
四、开展执法检查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拟在2017年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办公室和内司工委承办。
五、开展工作评议和工作询问(2项)
(一)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报告及其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进行评议。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开展2017年度工作评议,并进行工作询问。拟在2017年10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安排组织。具体工作由各工委牵头负责落实。
六、开展专题调研(5项)
(一)开展对行政服务中心强化职能、优化服务的调研。拟在2017年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调研报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二)开展我县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拟在2017年6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调研报告,具体工作由内司工委承办。
(三)开展我县县城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拟在2017年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调研报告,具体工作由城环工委承办。
(四)开展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情况的调研。拟在2017年8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调研报告,具体工作由农工委承办。
(五)开展县城全面健身运动场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拟在2017年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该项调研报告,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承办。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