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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遂人常发〔2018〕8号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遂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执法主体作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不够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还有待提升,我县尚未成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专业人才缺乏,执法经费不足,还存在以罚代执法现象; 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薄弱,网格化管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执法查处案件曝光率不高;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信息共享不够,安全监管还未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要深入乡镇、社区、学校、餐饮宾招服务企业等,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结合送戏下乡编排文艺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随处可见,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既通俗地诠释法律,又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还可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2、要进一步增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要根据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及检验检测工作需要,继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有计划地安排资金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整合各职能部门检测资源,建立县级检测中心,增添、更新必要设备,配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食品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动员社会参与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督,并做到举报事事有落实。要把重大节假日重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对学校周边出售食品的小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营养餐配送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等重点环节的巡查力度,强化执法手段,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动真碰硬,严厉查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疏堵结合,对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者树立典型进行宣传,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既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还要加大曝光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形成社会公众对违法者的强大舆论压力,促进经营者守法自律。

4、要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执法领域。要延伸食品安全执法链条,做好食品从源头到销售的全面监管工作。既要下大力气做好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又要经常组织人员到餐饮业或食品消费市场巡查,加大销售领域的监管力度。要抓实抓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延伸广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触角,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要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减少食品安全监管盲点,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审议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