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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遂人常发〔2017〕38号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举行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罗春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办理责任到位;工作机制健全,办理程序规范;协办认真负责,办理质量提升;方法措施得力,办理效果明显。能结合工作抓落实,深入调研促解决,超前布局谋发展,解决了一批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问题。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62件建议已解决100件,解决率达61.7%,人大代表满意率达100%。

会议指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意识不强,认识不够到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见面沟通,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有的建议涉及的协办单位多,牵头办理难度较大,影响办理效果。三是有的办理单位只对当时办理比较重视,对后续办理抓得不紧不实,特别是对已经承诺近期内解决的建议,没有持续跟进问题的解决落实。

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应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办理责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各承办单位及经办人员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措施,改进办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于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树立建议办理无小事的观念,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准确把握代表建议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切实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导致互相推诿、办理不力的现象发生。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建议,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工作协调有序。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县政府办要出面协调,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以便使这类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切实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落实少的现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目的在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办结率高,更应重视解决问题,真正使代表和群众双满意。承办单位要坚持认真、负责、务实、严谨的办理工作态度,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做到有针对性地答复代表。对正在推进解决的建议,既要加大力度,又要加快进度,尽早解决,切实提高解决率;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要作出计划,确定期限,限时办结;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尤其是对那些历届提、多年提的建议,要研究落实长效机制,不能满足于一时的效果,更不能以单纯的文字答复代替整个办理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强化办理实效。县政府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坚持督查通报制度,尤其要加大对重点建议件和承办大户的督办力度,围绕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质量进行认真督办。特别是对承办单位承诺近期内可解决的问题,县政府办要牵头在今年年底前,开展一次跟踪问效活动,推动承办单位兑现承诺。各承办单位要强化内部督办,严格落实代表建议承办机制,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建议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承办单位要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落实”倾向。在办理过程中,要通过实地调研,上门见面,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办公等方式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真正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动力。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应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抓好落实。意见落实情况应于2017年12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