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勉飞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紧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紧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为保障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推进法治遂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并需加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检察职能宣传有待加强。近年来,县检察院在对外对上宣传推介遂川检察工作中做到了有声有色、可圈可点,但对内对下宣传方面尚有欠缺,主要是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面对面宣传的方式方法单一,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不够明显;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检察院工作怀有神秘感,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不清、知晓度不高,对检察职能知之甚少;有不少单位和诉讼当事人不清楚不了解可以通过检察途径来依法维权。
二是法律监督实效有待提升。虽然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民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迫切要求方面仍有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意识有待增强,监督质量有待提升。个别检察干警对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就案论案”,主动介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还有个别干警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办案单位移送过来的案件没有及时作出法律结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力度较为薄弱,对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以罚代刑”现象监督不够到位。
三是协调沟通机制不够健全。政法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在案件受理、法律文书送达、交换等方面尚有欠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运转效率不够高,以致于检察案件线索来源不多、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被监督单位对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沟通配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职权的充分发挥。
会议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县人民检察院应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检察工作良好氛围
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工作在引导舆论、凝聚人心、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的整体功能作用。要突出重点,唱响检察宣传工作主旋律,通过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执法办案工作情况,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程序,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要打造品牌,推进检察宣传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警示教育基地资源,把 “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扩大举报、宣传范围,通过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升我县检察工作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实效
要增强法律监督责任意识,克服干警畏难情绪,严格执法、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调查活动;针对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行政诉讼、民事案件受理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不依法执行的案件,要敢于亮剑,加大监督力度。要优化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依法公开、公示监督职能,鼓励群众举报执法中的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对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的案件进行控告和申诉。强化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的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司法工作公平公正。要加大依法办案力度,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电信诈骗等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活动,加强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开展司法公益诉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履行检察职责能力。
要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克服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观念,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要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健全政法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一证据交换、法律文书送达、听取律师意见等协同办案要求,实现信息共享和智能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及时查阅行政处罚卷宗,防止出现“以罚代刑”的现象;健全监外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配合与支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首办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终身负责意识,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要高效使用检察建议。着力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使用率,跟踪了解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采纳情况,提高落实率。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对接,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主动顺应民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进一步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情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上述审议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6月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