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县直各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遂川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工作组进行工作评议,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授予2020年度“工作评议满意单位”称号。
希望上述三个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推动遂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2日